根据《淮阴工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校党委常委会决议,受党委组织部委托,自2017年9月19日起,对吴延东、张元华、朱建新、谷向顺、王永翔、赵泽虎、许仁良、张积羽、龚卫东、李雪红、朱中华11名同志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职时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21日),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电话号码:0517-83559078 835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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