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学校负责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部署;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起草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3.制定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4.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
5.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
6.对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7.对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学校独立核算单位经济效益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8.负责跟踪督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对账销号工作;
9.组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工程量复核及控制价编制工作;
10.负责学校基建、修缮、装修改造、绿化等工程项目开工前审计、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11.负责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作;
12.负责省级以上纵向基金项目审签以及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专项审计或调查工作;
13.参与工程和采购等招标文件的审签、招投标过程和校级验收过程的监督工作;
14.负责学校经济合同条款的审核、学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管理、合同文本的保管及归档等工作;
15.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