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分管校长领导下,主持处内全面工作。
二、负责宣传贯彻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颁发的有关财经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并监督其执行。
三、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业务培训。
四、负责审核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考绩。
五、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六、负责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检查和工作总结。
七、负责审核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签意见。
八、负责全校经济合同的审签及备案工作。
九、负责组织检查处内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