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中审办〔2019〕21号)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省政府《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31号)、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教审〔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现代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单位强化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的重要措施,对规范学校经济管理、完善内控机制、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反腐倡廉、推动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
学校组建党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党委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全面领导学校审计工作,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等,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审计工作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具体开展。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工作汇报,研究审计工作相关事项。
二、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履职
(一)充分保障学校审计机构独立性
建立健全科学的审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合理制衡和杜绝人为因素。要强化审计部门审计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障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方面的干涉。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法依规查处。
(二)切实加强学校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
按照拓展审计广度深度、提高审计能力的要求,足额配备具有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助力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完善审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岗位评聘制度,保障审计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支持和保障审计人员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考取职业资格、以审代训等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加强审计人员思想和作风建设,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对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予以表彰。
三、优化组织管理,全面提升内部审计效能
(一)优化内部审计组织方式
按照增强审计监督效能的要求,根据学校发展目标、中心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突出对学校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资金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坚持风险和问题导向,优化审计业务组织方式,建立被审计对象分类数据库,统筹安排、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频次,重点开展好学校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实现有步骤、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优化资源配置,注重整合审计资源和审计力量,运用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加大学校各领域审计项目的整合力度,做到多种项目同步安排、协同实施,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优化审计业务流程,完善审计全面质量控制。对中介机构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二)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
按照“科技强审”要求,创新审计方法,积极探索“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扩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推进精准审计。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探索建立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加强数据安全、保密,实施联网审计,助推审计监督,力争“十四五”末全面实现内部审计信息化。
四、推进审计全覆盖,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一)坚持审计基本原则,明晰审计范围
学校内部审计全覆盖应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依法审计、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按照应审尽审的要求,加大学校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资金和重点环节的审计,重点开展好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实现有步骤、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
(二)加强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工作重点,对贯彻落实国家、省、学校重大政策措施情况、重大改革项目开展情况等进行跟踪审计。着力监督检查管理服务部门和二级学院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反映好的做法、经验和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改革目标完成和政策的不断完善。
(三)加强预算管理审计,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学校预算编制管理审计。审计部门列席学校预算编制和调整有关决策会议。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优化资源配置。
2.加强预算执行过程审计。重点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部门和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等方面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控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通过审计,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动预算执行更加及时、规范。
3.开展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应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评价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学校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提高政策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经费使用的效益性。
(四)推动内部控制审计,加强风险防控
1.逐步将内部控制纳入内部审计范围。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制度,将内部控制审计列为内部审计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学校层面内部控制审计。对学校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审计部门要结合学校经济活动开展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对学校层面内部控制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3.组织开展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审计。对学校各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关键岗位和人员的设置情况等进行审计调查,对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评价。重点审计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项目和合同业务的内部控制情况。
(五)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内管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1.科学合理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组织部门应会同审计部门提出年度审计计划草案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以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计划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组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风险的重要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职。
2.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部门要紧扣经济责任,围绕审计重点,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3.逐步前移监督关口。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推动领导干部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尽职担当。
(六)加强重点领域专项审计,维护资金资产安全
1.加强“三公经费”审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行政会议和培训支出等公务支出的审计监督,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加强学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重大科研、重点专项等项目审计。经费、项目和责任“三管齐下”,加强重要项目经费管理审计。重点关注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是否科学规范、管控机制是否健全,外协经费划拨、劳务费的发放、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是否合规。促进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的落实,项目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责任的落实。
3.加强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坚持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加强审计控制与审计评价,加强与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工程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的协调与沟通,充分关注造价、工期、质量三者关系。以造价控制为抓手,以规范工程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为目标,推动开展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4.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审计。以规范学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审计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是否合规,资产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防范学校资产流失和浪费,促进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高效使用。
五、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一)加强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完善整改跟踪机制
建立健全完善审计整改落实和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挂销号制度,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和期限,逐项研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告审计部门。审计部门要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督促被审计单位和部门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与时效性。加强对被审计部门和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的总结宣传,健全正向激励机制。
(二)建立完善审计整改与问责机制
建立完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督查整改与问责机制,督促被审计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的责任。对不重视审计整改、未落实整改措施、屡审屡犯、存在重大问题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建立审计结果公开与共性问题自纠机制
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通过印发审计通报、内部局域网公布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逐步加大公开力度。认真总结梳理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建立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机制。
(四)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注重审计结果与干部人事工作相结合,将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注重审计结果与学校决策相结合,及时总结研究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完善内控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